14奈米以下製程 列國家核心技術
國科會5日公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22項清單,其中包含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本報資料照片)
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清單
行政院5日公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涵蓋國防、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等領域、共22項技術列入管制,其中半導體鎖定14奈米以下製程IC製造、異質整合先進封裝技術。經濟部表示,管制方向與美國同步,不會影響臺積電在大陸的商業活動。國科會預計3個月後滾動檢討,可能再提第2波管制清單。
3個月滾動檢討 擬提第2波清單
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罰金可視不法所得利益加倍;且受政府資助達一定基準的關鍵技術涉密人員,赴大陸需申請許可。由於國科會遲未完成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修正後的《國安法》無法公佈生效。
國科會依《國安法》,由產官學研組成的審議會,經1年半討論,確定清單後,行政院5日公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即日實施,這份清單並送立法院備查。
這份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包括國防有6項、太空科技有8項、農業領域有3項、半導體領域有2項、資安領域有3項。最受關注的是經濟部所提的2項半導體技術,國科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長陳國樑強調,「這不是禁令,不是管制的概念,而是保護」,是在原有《營業秘密法》多加一層保護,當業者的營業秘密被竊取、流入外國或敵對勢力時,可動用《國安法》,加重罰則。
政院5日公告實施 送立法院備查
經濟部表示,3個月內將盤點所有科專補助、委外案,凡屬「14奈米以下製程」、「先進封裝技術」兩大技術,且政府補助達5成以上,參與的產業界、學研人員,都將造冊列管,送交移民署,未來進入中國大陸須事先報備,審查取得許可才能去。
晶圓製造以14奈米爲管制界線,經濟部解釋,此與國際同步,美國對晶片出口管制也是取14奈米以下;再者,臺灣14奈米以下在全球市佔率7成,可運用在AI、通訊、車用電子等,確是關鍵技術。
經濟部說,臺積電在大陸是生產14到16奈米制程晶片,佔其總營收約1成,不致於對臺積電的商業活動造成困擾。
臺大校長陳文章受訪時說,國科會發布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主要考量是維護「兩力」,即企業競爭力與國家競爭力,各國爲保持競爭力,會立法保護關鍵技術,美國擴大對中國大陸的晶片管制禁令,便是出自於相同的邏輯。
綠指訂出方向 藍批大選前急就章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在覈心關鍵技術清單確定後,企業、產業與執法單位纔會知道方向該怎麼走。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則認爲,去年急就章通過修正《國安法》就是搞抗中保臺,但如何訂施行細則有很大的問題,所以纔會搞了1年多;蔡政府卸任在即,擔心此法會被國民黨拿來倒打一頓,加上大選將至,抗中保臺牌不能倒,因此再度急就章,提出第一波清單。
李德維痛批,民進黨總是把法律當成裝飾、政治工具,爲了當下時勢就喊修法,通過後就丟在一邊,實在令人心寒。
所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依《國安法》,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第1基於國際公約、國防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其次可促使臺灣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經認定爲關鍵技術項目的營業秘密,若遭經濟間諜竊取,得由檢調依法偵辦、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