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鐵路客運將推廣使用電子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鐵集團今天(10月18日)聯合發佈公告,從今年11月1日起,我國鐵路客運領域將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爲旅客和單位報銷鐵路客票提供便利。

當前,鐵路客運採用紙質車票作爲報銷憑證。國家稅務總局與國鐵集團目前已完成鐵路發票電子化信息系統對接改造,具備全國推行條件。

採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後,旅客不再需要到火車站、車票代售點、自助機上打印紙質報銷憑證。對單位而言,財務人員可基於電子發票開展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等業務,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隨着鐵路紙質車票的使用大幅度減少,鐵路運輸企業印票、終端自助機維護等成本也將大幅度降低。

根據公告,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後,可以通過鐵路12306網站和移動客戶端取得電子發票並進行查詢、下載、打印;單位既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的查詢、查驗、下載、打印和用途確認等,也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

據介紹,爲方便旅客和單位,鐵路客運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使用中設置了過渡期,過渡期爲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過渡期內,紙質報銷憑證和電子發票將並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