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戶捷運宅成官舍 議員:有違預算精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指出,規畫承租文華高中捷運宅是爲了解決公有宿舍老舊且不足的問題。(臺中市政府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捷運文華高中站的捷運宅,臺中市政府分回37戶,其中11戶將爲公有宿舍。市議員楊大𬭎28日指出,捷運宅是政府投資、以出售爲目的,收益要注入軌道基金支,卻拿來做爲公有宿舍使用,違背預算精神。市府秘書處表示,因舊有公有宿舍過於老舊,許多已無法住人,因此規畫向交通局承租,租金一樣挹注回軌道基金。

楊大𬭎指出,文華高中聯合開發的房屋是原本是要標售,並將收益送回軌道基金,軌道基金屬作業基金、是獨立個體,未來要供應臺中市軌道建設的經費需求,軌道基金預算書也明確列出未來將出售使用,以填補軌道基金,秘書處卻將37戶中的11戶拿來做爲公有宿舍使用,是否會造成未來市府填補軌道基金的坑更大?

秘書處長謝佳蓁說,中央與各縣市均有提供宿舍,根據財政部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磚造耐用年數爲35年,秘書處經管現有宿舍均已超過50年以上,部分已無法住人,前市府2015年起也曾因宿舍老舊且不足,而向外界租賃房舍因應。

謝佳蓁指出,循2015年宿舍老舊不足而租用房屋的做法,但非向外租用,而是規畫向交通局租用文華高中站聯合開發分回建物做爲宿舍,未來租金一樣挹注回軌道基金,至於舊有宿舍,已有部分移撥給財政局、原民會等單位活化使用。

交通局指出,因與秘書處同屬府內機關,基於互助基礎配合辦理,這37戶房產屬臺中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的財產,未來不論標租、標售或其他處分方式,必定會尋求整體效益最大化的方案推動,絕不會損及市民與市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