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期水稻保險投保期1至3月 完成程序才能獲賠

水稻收入保險自民國111年起開辦,其中「基本型」雖無須繳費,農業部全額補助;農金署提醒農民,113年1期作投保期間從113年1月1日到3月31日止,若沒完成投保程序,將無法獲理賠。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發佈新聞指出,水稻收入保險自111年開辦,分爲「基本型」及「加強型」,其中「基本型 」保險爲全面納保項目,農民無須繳納保險費,農業部全額補助,理賠基準爲各鄉鎮市區平均產量減產超過2成,每公頃可獲理賠新臺幣1.8萬元;但是農民若沒有完成投保程序,將無法獲得保險理賠,務必要投保。

農金署並說,爲保障實際耕作者權益,水稻收入保險爲實際從事稻作生產者纔可以投保,若不是爲土地所有權人,又無法取得租約,本人可用切結方式辦理投保;有關水稻收入保險相關法規、表單、問答集等,可至農業金融署及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網站下載參閱。

另外「加強型」則提供沒有申報公糧的農民自由選擇加保,並區分爲一般加強型及優質加強型,兩者保費相同;優質加強型僅限「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或取得「有機」、「產銷履歷」或「友善環境耕作」驗的農民可加保,能獲得較高的理賠金額,藉此引導農民種植高品質稻米,提升產業競爭力。

而「加強型」的保費,農業部補助1/2,部分縣市政府也有加碼補助,農民最低只要繳交1成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