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壽險到期前男心臟病猝死 因「這原因」拿不到理賠金

高雄尤姓男子透過母親投保10年期、240萬元的壽險,繳了9年後突然因心因性休克猝死。高雄高分院認爲,尤男母親不但欠繳還向業務員強調「不再續繳」,保單確實停效,仍判保險公司免賠,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尤姓男子透過母親投保10年期、240萬元的壽險,繳了9年後突然因心因性休克猝死。受益人叔叔事後要請領保險金時發現,該份保單因業務員收到保費後沒有按時繳納停效,等同拿不到半毛錢,爲此怒告保險公司求償。一審認定尤男母親有欠繳紀錄,判保險公司免賠。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尤男母親不但欠繳還向業務員強調「不再續繳」,保單確實停效,仍判保險公司免賠,可上訴。

尤男2009年4月起向某人壽保險公司投保「新定期100壽險、10年期」,保險金額爲240萬元。尤男都是把每季5345元的保費交由母親,母親再轉至黃姓女業務員的戶頭後,由黃女繳給壽險公司。

尤男連續9年多都繳費正常,但保單到期前2個月,尤男突然心臟病發身亡。保單受益人、尤男叔叔事後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時,才發現保險已在尤男身亡前一個月停效,停效原因爲欠繳費用。

尤男叔叔追問尤男母親,尤男母親說她有把費用轉給黃女,並無逾期繳款的情況,懷疑是黃女侵佔保險費,向黃女及保險公司提告求償240萬元,另向黃女提告侵佔。

尤男母親強調,2018年有6次匯款紀錄,共匯款4萬5000元給黃女,都是正常繳納保費。但黃女證稱,曾提醒尤男母親、尤男的壽險保單欠繳,但尤男母親回「不要繳了」。

但壽險公司表示,尤男最後的繳費紀錄是在2018年10月,因尤男逾期未繳納,公司便以該保單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2018年10月份的保費與利息,墊繳後之保單價值準備金餘額已不足墊繳該年11月份保費,纔將該保單之最近1次應繳日期即變更爲該年11月,但尤男仍逾期未繳,該年12月以一般掛號將保險費繳款通知書寄到尤男住處後,仍未收到繳款,2019年1月起正式停效。

侵佔部分,檢方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黃女。

一審法官查出,尤男還透過母親繳納另外2張保單,尤男母親從2018年起就開始欠繳尤男的壽險保費,常年給付金額短少,並未正常繳款,導致該份保單停效,判保險公司免賠。

尤男叔叔不服上訴,強調他們已繳交保費9年多,保險公司應以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應繳納保費,保單停效無理。高雄高分院法官清查,黃女都有確實將尤男母親轉帳的保費繳納相關保單費用,但尤男母親欠繳屬實,也未在收到催繳通知書30日內補繳,導致保單停效。

保險契約中也明訂「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2年內,申請復效」,但要保人尤男已死亡,就無申請復效的權利,最後仍判保險公司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