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升汽油潑警局!被逮酒駕不滿 莽男:要燒早就點火

▲被抓酒駕心不甘,酒後買汽油企圖派出所。(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林姓男子於去年遭到員警取締酒駕,疑似因此心生不滿,竟於19日喝酒後,買了10公升的汽油到萬巒派出所,不但直接潑灑,還拿出打火機企圖縱火。所幸巡邏員警剛好回所撞見,趕緊搶下打火機,纔沒釀成危險。林男事後辯稱,要是想縱火,「早就點火了」,而由於有攻擊危險,他也遭到法院裁定收押。

警方表示,林男去年曾因酒駕,遭到萬巒派出所警員取締告發,疑似懷恨在心,竟於19日先騎車到加油站加了10公升的汽油,隨即前往所內潑灑,還拿出打火機,縱火意圖明顯。當時巡邏員警剛好回所,發現異狀後,立刻奮不顧身將對方手中火源奪下,並將其壓制逮捕,才結束一場虛驚。

警方指出,林男事後否認有縱火意圖,辯稱「不然早就點火了」,但其酒測值高達0.81毫克,研判是酒後情緒失控,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法院爲避免短期內再有危險行爲發生,加上男子有公共危險前科,因此依法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