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花蓮大地震補貼作業規定正式公告 受災戶免費住3個月

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花蓮、臺北、新北及桃園等縣市出現災情,第一時間各界救援團隊及建築、土木等相關專業人員前進災區投入搶救及建築物安全評估工作。(本報資料照片)

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花蓮、臺北、新北及桃園等縣市出現災情,第一時間各界救援團隊及建築、土木等相關專業人員前進災區投入搶救及建築物安全評估工作,同時行政院啓動各項居住支持方案,優先處理受災民衆的居住需求,行政院在5月8日覈定內政部提報「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內政部並加速在5月14日會銜交通部共同公告此專案相關作業規定,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及協助受災民衆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國土管理署指出,本專案協助對象爲0403震災受災戶,其在地震發生時,實際居住在因受災毀損,達不堪繼續居住的民衆,協助方案包括:租金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等居住協助措施,採取便民、有效率的方式來協助受災民衆,同時也提高相關貸款額度,給予重建或整修的實質協助。

國土管理署表示,截至5月14日,花蓮縣政府已受理835件租金補貼案件。另受災民衆除自行租屋、依親外,也可運用內政部、交通部及花蓮縣政府共同推動的「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的措施,目前已有470餘家業者參與,提供近3400間房,經由簽訂訂房契約,可用月租模式來免費入住在地旅館、民宿業者所提供居住空間,最多可住3個月,待後續找到適合租屋處所,還能再接續申請租金補貼。

國土署提到,目前專案及作業規定均已完成核定與發佈,受災地區的地方政府將依據當地需求辦理公告受理事宜。此外,花蓮重建專案辦公室已進駐在地,若民衆有有相關問題可洽詢03-8330-338,涉及租金補貼部分也能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洽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修繕或重建購貸款利息補貼也能夠向承辦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中央、地方會與民衆一起努力,早日完成震後復原重建工作。